以現場下注的賭盤莊家這方,若以獲利的角度來看「現場下注」,算是一種服務,而不是賺錢的。
主要在於成本高而利潤低。
1.總收注低。
現場下注比起賽前投注,現場下注的規模算是十分的小;總收注變少,莊家的水錢也就得跟著少了。
所以同樣是賺水錢,賽前投注還要更好賺一些。
但這是台灣的特有現象,因為台灣賭的大部分為歐美地區的比賽,因為時差關係,真要找到不睡覺下注的玩家並不大容易。
大部分要賭NBA之類球賽的玩家,還是會選擇自己有空的時間,在比賽前就先行投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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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.操作成本高。
要開出現場下注的賭盤,不但需要更多的交易員, 而且還得有衛星轉播、即時新聞來源等等基本配備, 都是一大筆的金額。
因為現場下注只有2個小時不到的控盤時間, 不像賽前投注有24個小時,就操作來講,平衡賭盤也得更費力了。
長期下來,莊家不但難以賺到大錢,甚至能做到不虧錢就算不錯了。